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鼓励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碳排放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
据悉,《草案征求意见稿》共5章34条,在“推广与应用”章节中包含发电、供热供冷、氢能利用等方面举措。
其中,在本地发电方面,北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关停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和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风能资源条件良好且具有一定开发利用效益的区域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在供热供冷方面,拟引导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浅层、中深层地热能,按照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推动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供热、供冷多元有序联动发展。在氢能利用方面,拟结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氢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推动氢能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北京市鼓励综合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智慧能源项目;发改、城管等部门应当统筹考虑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成熟度、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稳妥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同时,北京拟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实现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目标。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碳排放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应当高于全市平均水平。